杨浦区委党校教师自主招聘试行办法
杨人社〔2018〕8号
杨浦区委党校教师自主招聘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党校内涵发展,提升专业化学科水平,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杨浦区委党校实际,现制订杨浦区委党校教师自主招聘试行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原则。严格控制编制,在核定的编制数、岗位数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有计划地招聘。
2、公开择优原则。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党校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坚定,师德高尚,基础扎实,勤奋敬业,善于合作,身心健康,仪表大方。
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具有党校教学工作经验或熟悉党校相关工作的优先。
3、具有教学、科研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
4、外省市报考人员如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认定条件,可按相关政策办理。
5、专业要求: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共管理类等专业(专业类别参考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且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咨询能力。
四、招聘程序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党校的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组成招聘指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招聘工作。区委党校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事宜。
(一)编制招聘公告和简章。根据编制、岗位空缺和实际工作需求编制招考公告和招聘简章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招考公告和招聘简章在上海市委党校和杨浦区委党校网站、杨浦人才网公布。
(三)组织招考。区委党校根据岗位要求,严格审核应聘者材料,安排应聘者参加考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2、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专业要求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报名审查方可参加招聘考核。
3、考试。考试由笔试、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组成。笔试委托第三方出题,共考1门,笔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试讲的人员名单;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环节由上海市委党校、区人社局和区委党校三方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综合测评,全程录音录像并留档备案;最终考试成绩按笔试40%、结构化面试20%、试讲40%的比例进行计算。笔试、面试和试讲的成绩在上海市委党校、杨浦区委党校网站及杨浦人才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察由区委党校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五)审批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杨浦区委党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将拟录用人员材料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区委党校将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者,可列入拟正式录用人员范围。
(六)办理录用。确定正式录用人员,由区委党校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本办法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委党校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党校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