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公交事业发展
公共交通是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为方便市民出行、切实提高该区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近年来,宝山区财政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使公交运营系统不断完善,为促进公交发展,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提供了财力保障。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2009年至2013年,宝山区财政已安排公交运营补贴7706万元,2014年度预算安排扶持资金3000万元。根据公益性定位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政府补贴与持续经营相结合、补贴核定与审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中介对区域公交线路营收审计情况,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社会物价水平、劳动工资水平和交通供需情况等因素,对政府指令性普通公交线路的新辟、延伸、延时、票价改制等,实行定额补贴,社区(穿梭)巴士线路委托区域内骨干公交企业运营,营运亏损由区财政补偿。逐步建立和形成科学合理的促进公交发展的长效扶持机制,对公共交通企业因承担社会义务而减少的收入相应进行合理补偿,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助推公交车辆及时更新。从2009年起,宝山区财政每年都把区域内运营的公交车辆更新补贴列入年度预算,截止2013年12月底,区财政对上海宝山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已更新的97辆公交车安排补贴资金970万元,逐步提升车辆的档次,为市民出行提供了舒适的公共交通条件,改善了区域城市形象。
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随着城市的发展、大型社区的建立,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出现困难。为解决这个交通出行空白点,宝山区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对连接居民小区与轨道交通站点或大型公交枢纽及大型商业网点给予补贴,为居民提供短途、便捷、单一票价为1元的驳运社区(穿梭)巴士线路。截止2013年12月底,区内已经开通六条社区(穿梭)巴士线路,覆盖顾村、罗店、月浦等多个大型住宅区,为市民出行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有效降低了市民出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