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府办发〔2012〕1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环保局制订的《杨浦区2012-2013年扬尘(PM2.5)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2012年2月29日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杨浦区2012-2013年扬尘(PM2.5)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区域扬尘污染防治能力与成效,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公众健康利益,为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结合杨浦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引领,围绕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以扬尘污染防治为突破口,打一场“降扬尘、控PM2.5”的攻坚战,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优化城区功能布局,为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1、2013年底区域降尘量控制在5吨/平方公里.月。
2、2013年底道路降尘量控制在11吨/平方公里.月。
3、2013年底完成17台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
4、2013年底完成3家堆场、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的结构调整。
5、2013年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道路冲洗率达到75%以上。
6、2012年创建2个以上、2013年每个街道镇创建1-2个扬尘污染防治样板工地。
7、2013年建筑工地标准化施工达标率达95%以上。
8、2013年底12个街道镇完成扬尘污染控制街道镇的复验。
三、组织构架
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监管、条块结合、社会评估、公众参与”的扬尘污染防治体制机制。
调整充实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小组(见***1),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为成员单位,加强对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
制定“降扬尘、控PM2.5”攻坚战专项目标、任务分解表(见***2),进一步明确目标、节点和落实责任。
建立双月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讨论扬尘防治相关问题,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完善扬尘防治月报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制作交流信息,在相关部门和街道镇中沟通情况。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街道镇应认真研究本部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瓶颈与难题,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与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节点目标,责任落实到人,有序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区环保局
履行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组织全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区域扬尘监测,科学评估扬尘整治工作成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和问题整改。
(二)区建交委
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相关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文明工地创建;加强岸线防汛管理,规范相关企业对岸线的合理利用。
(三)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负责道路保洁防尘;负责物料(渣土)运输和渣土堆场及绿化建设过程中扬尘防治工作;及时对公共裸土进行绿化和铺装;对道路运输和堆场作业产生的扬尘污染环境的违法案件进行执法。
(四)区规划土地局(区土发中心)
管控用于堆场、码头、搅拌站的储备土地,原则上不再向以上企业出租土地。在出让土地时明确不得新建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和租赁此类企业。
(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负责规范拆房过程中的扬尘防治工作。
(六)区工商分局
负责对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经营的企业进行查处。
(七)区城管指挥处置中心(监督受理中心)和街道镇网格分中心
将扬尘污染纳入事件管理,及时反映、沟通扬尘污染状况。
(八)区公安交警支队
负责查处渣土、物料运输过程中超载、超速、闯禁行区域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各街道镇
完成扬尘污染控制街道镇的复验,配合区域内堆场、码头、搅拌站的结构调整和规范化整治及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
(十)卫百辛集团
负责在2013年底前完成广汇搅拌站的产业结构调整。
五、工作措施
(一)规范整治堆场、码头、搅拌站,推进结构调整
1、推进结构调整
按照“关改并举”的原则,对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扬尘污染重的堆场、码头、搅拌站,采用综合手段,实施结构调整和关停。
明确滨江区域规划时序,结合岸线开发建设,合理规划与调整堆场、码头、搅拌站的规模与布局,既保证杨浦建设发展的需要,又兼顾环保要求。
2、强化规范化整治
强化堆场、码头、搅拌站扬尘污染的规范化整治。大力推进区内搅拌站完成上海市混凝土协会的环保型搅拌站的达标建设,进一步完善物料天棚、传输带密封、地面硬化等工程,重点推进出入口自动化车辆冲洗工程、接口密封等工程;加强堆场、码头和搅拌站的二次扬尘污染防治和长效管理。
(二)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控制,强化文明工地建设
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深化文明施工内容、推进建设工地的围挡建设、绿网建设以及冲洗设施等减排措施;创建不同类型的扬尘污染防治样板工地;试点推进新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将扬尘污染控制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中;继续加强对旧改等拆房工地中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
(三)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提高道路保洁率
继续加大市容保洁能力建设,通过增加机械化保洁设备、改进道路保洁作业方式、扩大机扫率及冲洗率等方式提高市容道路保洁能力,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道路冲洗率达到75%以上。
进一步强化渣土运输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加强车容车貌监管,加大对超载、撒冒滴漏、乱倒渣土等行为的惩治力度。
对本区渣土码头设置和渣土处理进行调研,科学遴选点位、计划规模,增添防尘设施,严格控制渣土运输、堆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
(四)加强重点区域扬尘防治
继续加强杨树浦路、军工路、翔殷路沿线的保洁作业,推广高压冲洗保洁工艺,提高军工路、海安路的道路保洁度,以改善军工路沿线市容面貌。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车辆。
(五)优化扬尘监测网络
结合实际,科学调整与更新区域扬尘监测网络,加强打桩阶段在建工地出口的扬尘监测,科学评估扬尘治理效果。
2012年完成本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升级改造,拟建设3套PM2.5污染因子的自动监测系统(其中市环保局1套、区2套)。
(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
严格环评审批,禁止新增燃煤(重油)用户。
2012年完成上海理工大学、肺科医院、上柴股份等单位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2013年完成区内其他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
加强燃煤浴室的锅炉改造。梳理全区浴室锅炉,并逐步取缔燃煤设施。
推进无燃煤街道创建,2013年基本创建成为无燃煤区。
(七)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
加强对大气环境污染源的执法力度,加大现场监察和监测频次,对重点单位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度,严格排放总量,对超标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加强污染企业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监管力度。全面淘汰区政府采购的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大对大卖场、公交车站等汽车尾气排放的监测和执法力度。
(八)强化宣传培训
推进分区域、分(污染源)类型、分主体的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与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与管理部门人员的扬尘防治培训;重点开展区域内工地负责人、渣土运输方等各种管理对象的针对性培训,切实提高企业防治扬尘的意识和能力;调动社区居民防治扬尘积极性。
(九)积极组织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
强化现场管理,加强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大打击不法行为,及时督促被管理方整改存在的问题,重点组织渣土作业、工地扬尘污染、重大工程等领域的联合、专项执法。
(十)推进条块联动
2012年完成12个街道镇扬尘污染控制街道的预复验,2013年完成12个街道镇扬尘污染控制街道的复验;整合各项管理资源,形成条块合力,利用扬尘污染防治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扬尘防治问题的“发现机制”;加强街道镇、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和加强问题整治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街道镇要充分认识扬尘污染防治对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将扬尘污染防治作为今明两年污染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研究、按期落实,集中力量、全力推进。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要根据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围绕主要工作目标与时间节点,将政策、人力、物力、财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结构调整与区域功能转换相结合。
(三)狠抓源头、严控过程。要突出主要扬尘污染源的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坚持“关改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扬尘污染防治的六大工作举措(即问题及时发现、信息快速反馈、全面监测降尘、多层次执法检查、滚动宣传培训、狠抓整改成效),推进综合整治,实施扬尘污染全过程监控,强化长效管理。
(四)条块结合、创新评估。探索与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的考核、评估与督察机制。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扬尘防治的工作积极性,通过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目标完成。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创新监督机制,推动公众参与,客观评估扬尘污染防治成效以及各部门履职状况,将相关问题和应对措施及时报告区领导,反馈相关部门与街道镇。
(五)加大投入、积极引导。对扬尘污染防治经费的新增投入进行科学论证。拟新增2台PM2.5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结合市环保局拟在本区新增1台设备,构筑覆盖本区南、中、北的PM2.5自动监测网络;加大堆场、码头、搅拌站企业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的补贴力度;适度增加建筑工地、堆场、码头、搅拌站出入口车辆自动冲洗设施的补贴;将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每吨4万元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吨8-10万元;增加道路保洁设施设备的投入;对扬尘污染防治样板示范工地进行适度补贴;对扬尘防治成效显著的相关企业和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上海市杨浦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