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备案公示(2010)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关于会计电算化备案事项的公示
一、政策依据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企业、单位实行会计电算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会[2002]41号)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杨浦区内税务注册登记的公司、企业,具有行政隶属或行政管理关系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
三、备案单位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提供材料 | 单位注意事项 |
(1)《上海市单位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备案表》 | 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
(2)企业提供单位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4)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从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5)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6)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的电算化会计管理制度 | 主要包括:(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二)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三)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维护和数据管理制度、(四)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等等。加盖骑缝公章。 |
(7)打印的单位所有各级会计科目表 | 包括科目代码、科目名称、科目类型、借贷方向,加盖公章。 |
(8)备案数据同期套打输出的会计可见性文档抽样资料 | 1.主要包括:现收、现付、银收、银付、转账类别凭证样张,明细账、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总分类账、汇总式总账)样张及主要电子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支出总表等);有外币核算的,须同时提供外币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样张。2.抽样资料应为人机并行期间资料,如果备案时间超过人机并行期间一季度的,还必须提供最新期间的抽样资料。3.抽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9)由财务软件接口程序自动生成的,符合GB/T 19581-2004接口的完整最新期间会计月度数据 | 与会计可见性文档样张相同会计期间,包括上海市单位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备案表.XLS。 |
四、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夏季下午2:00起)
五、受理地点
杨浦区凤城四村8号104室,联系电话:65018811×1604
***:上海市单位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备案表
二OO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