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进行时丨文明新风尚为长寿社区注入活力生机(二)
结合正在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工作,即日起普陀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大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牌整治力度。若发现未遵守上述要求的行为,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驾驶无号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上牌;
2、应当按照规定在车辆指定位置安装非机动车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好,不得有故意遮挡、污损、倒挂、破坏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
3、电动自行车停放住宅小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期间不得擅自拆除号牌。
针对电动自行车“新规”。日前,长寿路街道开启强势宣传,各居民区在楼道显著位置张贴海报,对“新规”内容广而告之。
楼道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
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各居民区还广泛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物业人员进行居民楼楼道消防安全检查。
居民区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