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彭越浦水闸夏长浦泵闸徐家宅河泵闸和先锋河泵闸安全鉴定类别的批复
索取号:JB4300000-2021-171发布机构:区建设管理委标题:关于静安区彭越浦水闸、夏长浦泵闸、徐家宅河泵闸和先锋河泵闸安全鉴定类别的批复文号:静水务〔2021〕23号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成文日期:2021-11-15发布日期:2021-12-08
关于静安区彭越浦水闸、夏长浦泵闸、徐家宅河泵闸和先锋河泵闸安全鉴定类别的批复
静安区河道水政管理所:
你所《关于审定静安区2020年彭越浦水闸、夏长浦泵闸、徐家宅河泵闸和先锋河泵闸安全鉴定类别的请示》(静河水管请﹝2021﹞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开展的彭越浦水闸、夏长浦泵闸、徐家宅河泵闸和先锋河泵闸安全鉴定结果。其中夏长浦泵闸、彭越浦水闸评定为二类闸;徐家宅河泵闸、先锋河泵闸评定为一类闸。
二、对于鉴定为二类的水闸(泵闸),请你所根据鉴定建议制定维修方案,进行加固维修。
三、为确保水闸(泵闸)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请你所按照鉴定报告进一步做好4座水闸(泵闸)的日常管养工作。
四、经安全鉴定,水闸(泵闸)安全类别发生改变的,你单位应在接到安全鉴定批文后,向水闸(泵闸)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上海市静安区水务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