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置上海静安区象学培训学校的批复
索取号:JA4300000-2021-116发布机构:区教育局标题: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置上海静安区象学培训学校的批复文号:静教成〔2021〕77号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成文日期:2021-11-15发布日期:2021-11-15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置上海静安区象学培训学校的批复
上海静安区象学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举办“上海静安区象学培训学校”的申请报告及申报材料已收悉。根据上海市静安教育评估中心提供的评估报告意见,同意你们设置举办“上海静安区象学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码:131***********8;举办者:郭艳萍、姚立伟;学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777弄1号大宁中心广场1层第1夹层;校长:沈宪宗;法定代表人:郭艳萍;办学类型: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请持本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等有关事项。
望你们坚持依法诚信办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不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相关规定。不得开展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培训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同意,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不得擅自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