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检察院对7起涉疫情案件提起集中公诉
3月27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对7起涉疫情案件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集中公诉,案件涉及妨害公务、诈骗、抢劫等多个罪名,其中两起由该院检察长杨玉俊办理。
2月25日,浦东新区洋泾街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小陈在一小区门口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这时,犯罪嫌疑人姜某的父亲没有出入证却要强行进入小区。小陈劝阻老人。不料,闻讯到场的姜某对小陈拳打脚踢,导致小陈头部、腰部受伤。经鉴定,小陈头部遭外力作用致头左颞部头皮挫伤,构成轻微伤。3月6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快速办理,对姜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3月26日,浦东新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姜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公诉。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本案中,被害人小陈的身份符合两高两部意见中“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应认定为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医用口罩需求量大。犯罪嫌疑人陆某瞄准这一点在微信发布“出售”信息。在2月7日至15日期间,陆某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骗取4人“预售”货款共计38万余元。这些钱被陆某网上赌球挥霍一空,无力退款的陆某2月16日到公安机关投案。3月13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陆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3月19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