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发出首份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国内养老机构设立取消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是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举措。日前,浦东首份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已下发到新金桥金杨养老院。
1月3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中指出,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之前已经受理尚未完成审批的,应当终止审批,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作出说明。已经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许可证。养老机构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民政部门经检查,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备案并提供备案回执。
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为设立养老机构简化了程序、提供了方便,但并不意味着放松了监管。相反,通知中明确要求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要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养老机构管理方式,推动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
浦东新区养老机构服务管理中心主任于明表示,建筑、消防、食品卫生、医疗服务、特种设备等各个部门将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将通过新区“六个双”政府综合监管机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日前,浦东首份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已下发到申请机构新金桥金杨养老院,这是金桥集团下属新金桥养老公司运营的首家养老机构,也是新区国企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保障新区底线民生和基本民生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支撑。新金桥金杨养老院位于浦东博山东路629号,毗邻金桥国际中心,设有290张养老床位、20张日间照护床位,是该地区目前最大的公办养老院。
于明表示,接下来,通过备案登记取得备案回执的养老机构名单将向社会公布,市民可以在线查询。对于许可证最近将要到期的养老机构,新区养老机构服务管理中心已经启动预警制度,主动跨前服务,提前3至6个月告知,并进行备案制登记指导,围绕“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一网通办”等细节为养老机构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