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自评报告
封开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 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19 16:59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自2021年封开县启动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批示精神,着力构建源头防范、过程严管和风险防控,构建监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底线。截至目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已圆满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考核目标,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对“三农”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立足封开县农情,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严格标准完善制度、产管结合落实责任、标本兼治健全体系,全面压实责任,落实党政同责、网格化监管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源头治理有效,全程监管实施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定提升。一是监管网络体系全面完善。构建了县、镇、村、基地“四位一体”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并动态更新;全县447家农产品生产主体入驻国家追溯平台,建立农业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管控制度,生产产品带二维码(合格证)销售,做到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测,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二是检测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建立以县农产品检测服务站为骨干,16个镇(街道)服务站为辅、3个田间地头质检小站以及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农贸市场等农残快检为补充的检测体系,累计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检测16.33万批次,连续三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省、市级例行监测农产品合格率达100%,县级抽检合格率达99.5%以上。三是农业综合执法全面开展。聚焦四条鱼、三棵菜、两盘肉一枚蛋、一只鸡(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豇豆、韭菜、芹菜、肉牛、肉羊、鸡蛋、乌鸡)等11个重点品种,持续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不安全、不上市”等专项执法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豇豆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执法部门线索通报、案件协查、刑事移送、举报奖励等机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实现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100%,辖区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四是引领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坚持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坚持以农业绿色发展、标准化生产引领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累计培育认证“粤字号”农业品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农业品牌33个、省市菜篮子基地5家、禽养殖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3个,建成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考核保障机制。
1.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通过县级统筹协调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制定了《封开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封开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封开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各镇(街道)职责清单》,逐级签订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各镇(街道)职责,建立“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农产品生产主体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构建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监管格局,为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我县每年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且所占权重高于5%,组织开展对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考核。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列入《封开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封开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纳入政府每年重点工作任务和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保证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3.加强财政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我县2020年安排财政资金1390.2万元,2021年安排1457.1万元,2022年安排3278.2万元保障创建工作(含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经费),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行为。
1.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将县内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100%纳入监管名录。我县440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已纳入《封开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其中种植主体313家,禽畜养殖主体79家,水产养殖48家,其余主体包括屠宰企业3个,收购储运企业1家,食用农产品农贸市场9家,无产品批发、零售市场。
2.加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训力度。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集中培训,告知责任,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021年至今我县共举办11期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训班,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巩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培训内容涉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科学用药,拒绝使用国家明令禁限用农兽药,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等,对监管名录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
3.推动相关企业产品自检。在生猪屠宰环节,督促屠宰企业把好生猪入场关,落实屠宰前5%的自检要求,做好“瘦肉精”检测工作,屠宰后按100%要求开展猪肉产品检疫,落实流向登记和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对不明原因死亡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2021年至今我县开展“瘦肉精”检测224***批次,非洲猪瘟检测5166批次,合格率100%。
4.落实无害化科学处理。我县通过与怀集县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处理中心签订协议,及时将病死畜禽及不合格产品送往该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100%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2021年至今我县屠宰环节共无害化处理数量292头,无害化处理猪肉产品56784公斤。
(三)健全监管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常态化监管机制。
1.建立农业投入品名录。实施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管理,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管理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管理。全县共有农药经营单位232家,兽药经营单位6家,饲料经营单位79家,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和备案。
2.引导规范经营。我县全面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落实经营台账、购买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批高毒农药,100%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
3.加强信息平台管理。为加强我县农兽药监管,强化农兽药信息化管理,我县全面应用“广东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审批农药经营许可,监管农药经营安全,落实经营电子台账;全面应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审批兽药生产经营许可,监管兽药生产经营,落实兽药二维码管理。
4.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我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每年制定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工作,2021年以来我县共抽检农业投入品39批次,对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投入品进行立案查处。要求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销售农产品在上市前严格开展自检,也可委托检验,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出关口。
(四)加大监测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
1.开展日常抽检工作。我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每年年初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重点监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批发、零售市场,尤其做好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测工作时刻掌握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情况,及时发现和排查风险隐患。2021年至今全县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2214批次、农产品定性检测9.1311万批次,合格率达99.5%以上。
2.提升乡镇检测能力。我县16个镇(街道)均建立农检站,我县通过引进第三方检测机构协助开展快速检测工作,有效提升了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2021-2022年镇级农检站共完成检测样品6.9823万批次,合格率达99.8%。
3.加强抽检信息公开。我县通过在封开县政务公开网上公示、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简报等方式定期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营造了农产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保障农民用上安全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我县2021年开展农资打假执法检查37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242家次,立案查处案件8宗,查处金额4.7万元。
2.健全执法机制。我县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建立《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执法协作工作制度》《封开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案件信息发布沟通机制》等工作机制,建立了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协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案件线索移送的质量和数量。
3.制定应急处置机制。为积极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我县制定《封开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演练,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六)推进标准化生产,引领农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
1.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为进一步管控耕地土壤环境风险,全力保障农业生态环境,我县每年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从生产源头,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开展安全利用区域排查、严格风险管控等受污染耕地治理工作,2022年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1.9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
2.加快推广应用科学施肥用药技术。通过实施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和省级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带动我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22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40%,高效低风险农药施用面积占比超90%;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40.17%,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86.88%
3.制定生产操作规范。我县建立《封开油栗种植技术规范标准》《杏花鸡肉鸡饲养管理技术规程》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不断加强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规范了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有力推进了全县的农业标准化进程。
4.培育农产品品牌建设。我县把创建农产品品牌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鼓励市场占有率高、质量安全水平过硬、竞争能力强的农产品申报省、市名牌农产品以及“三品一标”农产品。目前,我县获得各种农业品牌认证的农产品共33个,分别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3个、绿色食品7个、无公害农产品6个、有机产品4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个、名特优新公用品牌7个、经营专用品牌4个。
(七)健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能力。
1.提高县级检测站能力。我县投资300万元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建设420平方米实验室,配置各种分析仪器共40台,通过CMA和CATL认证,认证内容包括种植业类农产品中的有机磷、有机氯类等农药残留参数共52个,连续通过2021-2022年省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
2.完善乡镇基层快速检测体系。在镇(街道)级农检站原有的农药残留检测仪器的基础上,配置畜禽和水产品检测仪器设备,并对检测人员开展检测技术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的检测水平,保证满足镇(街道)农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的检测需要。
3.建立落实基层监管队伍。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运转,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制定《封开县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组建村级农产品协管员队伍,各镇(街道)、每个村(居)委会落实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完善“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设。
4.提升农产品监管能力。我县每年举办农产品监管人员培训班和农产品检测人员线下培训班,并且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上平台学习,保证每个监管人员每年培训时间高于40小时,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法律法规水平,提升基层的监管能力。
(八)创新机制,探索实践先进的农产品质量管理模式。
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动我县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我县制定《封开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以及开展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追溯应用专场培训。目前,我县有447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广东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注册使用合格证,用证数量36183张,带证销售产品量3974.97吨。同时,为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选取封开县江口街道好又多汇景湾商场和封开县江口街道中心小学饭堂两家作为我县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衔接试点。
三、工作亮点
(一)引入第三方质量兴农服务站。为加强基层农产品监管力量,我县通过引进第三方质量兴农服务站,在农产品生产基地较为集中的南丰镇、河儿口镇和江口街道各建立1个质量兴农服务站,负责周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指导服务,作为县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的延伸和有效补充,打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初一公里”。
(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建设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我县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开展农安信用采集及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对所记录的信用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核实,使用信息化工具将日常巡查、监督执法、检验检测等信息自动归集至信用档案中。我县已有349家企业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其中获得A级评价1家,B级评价323家,C级评价25家。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引导。
我县持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投入30多万元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兽药名录等宣传资料,创建期间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15场次,派发宣传单张2万份;利用紫荆新闻app、封开发布推送农产品安全相关宣传报道稿件21篇;在主要交通要道、群众公共活动场所等设置户外宣传设施9个,农贸市场宣传栏等17个,营造了“人人关心农产品安全、人人维护农产品安全、人人享受安全农产品”的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继续加强县、镇两级机构监管力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培训县、镇、村三级监管员对于最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内容,提升基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检测能力。
(二)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管控,做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强化农药监督管理,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鼓励农产品生产主体做到制度上墙,做好生产记录档案登记,农产品即将上市前进行自检或者送检,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准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农产品从生产、收购储运、销售过程的全程监管。鼓励和扶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切实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构建“人人参与、质量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封开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