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兴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结果的公示
关于东兴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桂食安委〔2021〕6号)的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相关工作的通知》(桂食安办〔2023〕2号)要求,东兴市食安办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东兴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27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东兴市食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770-7663026;
邮箱:dxsyjj@126.com;
邮寄地址:东兴市东盟大道1521号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01室,邮编:538100。
***:东兴市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报告
东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