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告知书(禅保解告字〔2023〕Z1028号)
谢佳秀(身份证号码:4409211976******14):
你家庭承租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培德里38号的保障性住房,因你拥有自有住房且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本区住房保障,我中心启动清退,于2023年4月10日向你作出《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告知书》。因我中心采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两种方式都无法将《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告知书》(禅保解告字〔2023〕Z1-028号)送达给你,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该《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告知书》(禅保解告字〔2023〕Z1-028号)即视为送达。
为保障你可以依法申诉的权利,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告知书》(禅保解告字〔2023〕Z1-028号),你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到升平房管所(地址:禅城区松风路35号二楼)领取原件。领取《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告知书》(禅保解告字〔2023〕Z1-028号)原件,请联系82321839。
特此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4月27日
***:《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告知书》(禅保解告字〔2023〕Z1-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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