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再次调整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本报讯(记者 黄娴)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再次对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并于3月9日起执行,进一步支持和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生育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5万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已先后于2019年10月1日、2022年11月1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予以调整,不断满足缴存人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其中,2019年10月1日,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单身职工40万元、已婚职工50万元;2022年11月1日,明确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生育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生育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今年3月9日,我市再次对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具体包括:我市缴存人符合贷款条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身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5万元;已婚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5万元;属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生育二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生育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5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预售商品房按《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载时间划分,现房按《不动产权证书》登载时间划分,建房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载时间划分,大修住房按《房屋安全鉴定书》登载时间划分,2023年3月9日前的按调整前政策执行,3月9日(含当天)以后的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