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全过程简易指南(2021版)
水土保持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涵盖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水保自主验收报备是项目竣工验收前重要环节之一,请项目业主单位认真学习《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完善各项水保手续。
一、方案编制(详见《广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申请人可委托具备相应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能力的技术咨询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5万立方米以上)---达到上会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技术审查。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0.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1千立方米以上)----经自治区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审核签字后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复核。
3.不再办理水保审批手续,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征占地不足0.5公顷且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项目)。
二、方案批复:水行政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批复。
三、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行政部门跟批文同时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通知单》,申请人可按照通知相关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至税务部门。缴纳标准按征占地1.1元/平方米计。
四、组织开展水保监测(详见《广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和水保监理:
1. 开工前编报《水保监测实施方案》(委托监测单位不能是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
2. 建设期间每季度第一月内报送上季度监测季度报告(同时网站和项目部公开);
3. 监测任务完成3个月内报送监测总结报告(网站公开20工作日以上)。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详见《广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助验收管理办法》):项目竣工验收前,由申请人(生产建设单位)组织水保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验收材料。
针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 1.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保验收报告---2.成立验收组3.网站公示20个工作日---4.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水保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保设施验收材料(水保验收鉴定书、水保验收报告、水保监测总结报告)。
针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 1.成立验收组并至少有一名自治区水保专家库专家签署意见---2.形成验收鉴定书---3.网站公示20个工作日---4.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水保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保设施验收鉴定书。
六、我区水保审批权限:
1. 已于海城区发改局立项(审批、备案、核准);
2. 市发改委或者各园区立项的需要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均需到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报备水保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79-3058235
联系人:孟凡啸、黄露露
联系地址:长青北路13号海城区政府大院南楼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