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役军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文明家风主题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宣传退役军人优秀家庭,提升退役军人社会尊崇感荣誉感。经研究,决定开展退役军人“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文明家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文明家风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底
三、主办单位
贵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贵港日报社
贵港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四、寻找范围及推荐名额
(一)寻找范围。全市退役军人家庭,重点为参战、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表现优秀的退役军人家庭。
(二)推荐名额及报送时间。各县(市、区)退役军人局要2月28日前组织基层开展摸排并完成筛选上报,其中桂平市报送至少8个退役军人家庭,平南县报送至少7个退役军人家庭,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分别报送至少5个退役军人家庭。
五、挖掘对象有关要求
(一)退役军人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
1.奉公守法。家庭成员有家庭、社会责任感,勇于担当,对家庭尽责,为国家效忠,严守法律底线。
2.孝亲敬长。兄弟姐妹相互关心帮助,子女感恩父母,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妯娌和睦。
3.勤俭节约。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品质,有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和生活观念。
4.诚实守信。家庭成员间能平等相待,与邻里和睦相处,信守承诺,真诚待人。
5.勤学奋进。有一定的家庭学习氛围和文化底蕴,有用高尚的德行作为为人处世的家庭导向。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此活动:
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六、活动内容
(一)组织家风故事收集。县(市、区)退役军人局组织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收集优秀退役军人家庭有关素材,既要体现当代良好家风要求,又要体现军队优良作风传承,要求内容真实、文明健康、向上向善、便于传讲,字数约500字(2023年2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拍摄全家福。联合贵港日报社***采集优秀退役军人家庭的有关素材,为他们拍摄全家福,并通过多种形式广为宣传(2023年7月底前完成)。
(三)广泛开展宣传。配合贵港日报社做好各项宣传工作,通过“四方共建”活动、公众号公布等形式广为宣传退役军人优良家风及事迹,同时将特别突出的家庭事迹报送自治区退役军人厅(2023年全年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县(市、区)退役军人局要高度重视,指导基层挖掘退役军人中家风良好,邻里和睦,口碑极佳的家庭,要发现更多的拥有红色传承和文明家风的退役军人家庭,为以后报送先进材料做准备。
(二)求真务实,注重“军”字品牌。要从实际出发,挖掘对象家庭中的亮点和突出表现,要注重军队作风对家庭的正面影响和优良传承,竭力打造带有“军”味特色的退役军人家风。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传播退役军人家庭家风建设好声音,形成独特的退役军人家庭家风家教美德,营造社会广泛尊崇并学习退役军人优良作风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军人职业社会尊崇感。
未尽事宜,请联系思想政治教育和权益维护科,联系电话:459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