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多措并举推进低碳型机关建设
近年来,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以节能降碳为重点,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低碳型机关建设。近期,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提交的《深圳市坪山区公共机构近零碳建设调查研究报告》在2022年机关事务管理质量提升课题调研成果评审中荣获三等奖,是四个获得前三等奖的区级单位之一。(一)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坪山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坪山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坪山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及时调整充实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部门联动、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用刚性标准推动低碳型机关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纳入区级绩效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监察,营造公共机构节能良好氛围。(二)开展示范创建,助力低碳发展。为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2020年在坪山区政府二办屋顶建设94K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实现年发电量约10万度;2022年建设坪山区政府二办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平均发电量可达122万度。2022年底,坪山区府二办大楼成功申报为全市首批党政机关办公建筑近零碳排放建筑示范试点,预计到2025年,实现项目碳排放量较2021年下降45%以上,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22千克,可再生能源利用率≥40%,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全面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目前已超额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任务,率先实现区级节约型机关全覆盖。(三)推进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对现有电力设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通过将办公室灯具全部更换为高效LED光源、实施空调节能控制面板改造项目、及时更换高耗能设备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设备运行损耗。加快推进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新能源车,做到“应采尽采、应配尽配”,除特殊工作要求外,推动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达到100%,助力绿色出行。实施节水改造,全面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100%配备节水器具和安装节水型水嘴;搭建在管物业用水智能监控系统,加装远传智能水表54块,实现用水设备设施的实时监测和分类分项管理,目前已完成41家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2024年将完成100%创建任务。(四)深化宣传引导,营造低碳氛围。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打造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定期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知识讲座。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宣传方式,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中国水周等相关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节约活动,提升广大干部职工低碳意识、转变低碳理念,营造人人知晓、人人降碳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开展“光盘行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文明用餐氛围。“制止餐饮浪费示范案例”成功入选“全国 2021-2022 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国推广。(信息员:黄艺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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