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委党校烟台市乡村振兴学院)签约乡村振兴培训战略合作
2月17日上午,蓬莱区委党校(烟台市乡村振兴学院与)宁夏闽宁乡村振兴培训中心(学院)签订乡村振兴培训战略合作协议。
宁夏闽宁乡村振兴培训中心(学院)座落于宁夏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业务主管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闽宁镇从当年的“干沙滩”变成今天的“金沙滩”,探索出了一条康庄大道,是全国脱贫攻坚和东西部协作移民示范区,拥有宝贵的乡村振兴经验。
双方将在师资共享、课程共研、基地共建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推动两地乡村振兴教育联盟建设、资源平台建设,共建教育培训体系。
宁夏闽宁乡村振兴培训中心(学院)理事长马光明、执行院长李万滨等一行3人观摩了党史馆、连农带农国家级孵化基地,参观学员培训楼、公寓楼,实地调研学院建设情况。蓬莱区委党校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徐成家、副校长李部邦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徐成家详细介绍了烟台市乡村振兴学院发展历程、办学模式、教学资源等情况,马光明介绍了宁夏闽宁乡村振兴培训中心(学院)的办学宗旨、发展方向、培训理念、运营情况,双方就乡村振兴教育培训战略合作的领域和方向深入交流、达成共识。
蓬莱区委党校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徐成家与宁夏闽宁乡村振兴培训中心(学院)理事长马光明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志合越山海 ,携手谱新篇。此次战略合作将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共同谱写乡村振兴培训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