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公告
广大居民:
为贯彻落实省、市促消费工作部署,扩大我市汽车消费,促进行业发展,东营市开展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特此公告。
活动时间:
自2023年2月24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结束,共投放4轮,第一轮投放时间为2月24日上午10点,以后每两周发放一次。
发放标准:
1.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1条至第2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车必须登记于本人名下,且于活动期间完成报废)
使用规则:
1.消费券使用范围。凡在东营市注册并在银联商务报名入驻的零售、餐饮住宿等企业均属于消费券使用范围,个人消费者可在以上企业用消费券进行购物、餐饮、燃油、汽车美容等各种消费。零售、餐饮住宿等企业要于3月31日前向银联报名入驻。
2.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核销。
3.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4.已发放的消费券,核销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