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枣庄中印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峄城沿河西路口腔诊所和枣庄利康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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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2月04日发表
依据《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我单位于2022年11月23日对枣庄中印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峄城沿河西路口腔诊所和枣庄利康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峄城利康口腔诊所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
拟将枣庄中印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峄城沿河西路口腔诊所和枣庄利康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峄城利康口腔诊所新增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22年11月30日前向我单位反馈。
电话:7756008
邮箱:ycqybj@zz.shandong.cn
峄城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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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4:51: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