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大经营户疫情防控的通告(八)
德保县广大经营业主: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及早防范和阻断病毒传播途径,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经营氛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广大经营业主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户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各经营户即日起必须加强内部防控,按规定要求对经营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保证经营场所卫生干净、整洁,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各经营者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坚决服从各项管控,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经营场所佩戴口罩要求,定时测量体温,体征异常者不能上岗并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信息。
四、各经营户要对进店人员进行及时提醒和管控,严格控制一次性进店消费人数,严格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体温、扫码、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进店人员间距,杜绝人员集聚。
五、除大型商场、超市外,提倡消费不进店,建议消费者在店外提出购物需求,由店内人员送物品到门口,减少接触及逗留时间。
六、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禁止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畜禽肉及其制品,保证食品安全。
七、药店销售继续采取测体温、实名登记等措施,对于购买止咳药、退烧药、感冒药等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对发现的发热人员及时上报信息。
八、各经营户坚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随时配合街道、社区、各相关监管部门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九、提倡网上销售、微信订购等营销模式,减少人员流动机会。
十、各经营户要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者,一律吊销相关证、照,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
德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2月6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