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环字〔2018〕46号关于责令湖润锰业对有关环境问题进行整治的通知
靖环字〔2018〕46号
关于责令湖润锰业对有关环境问题进行
整治的通知
湖润锰业:
2018年6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湖润镇人民政府前往你加工厂开展2018年散、乱、污综合整治执法行动时,发现你加工厂已停止生产,但厂内仍存在以下环境问题:
一、厂区内有锰矿石粉露天堆放。
针对你加工厂存在的环境问题,根据我局职能权限,现责令你加工厂完成以下整治工作:
一、继续停止生产,待完善相关设施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按要求建设料棚和仓库,将锰矿石粉规范入棚堆放;
三、保证布袋除尘设施正常运行。
限你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以上整治任务,并以书面的形式将整治完成情况(包括整治前、后对比照片)汇报我局。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我局将依法立案查处。
靖西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靖西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