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镇板伦村农产品加工场所建设项目建设公示
根据《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19年度河池市贫困县贫困村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我镇板伦村获得2019年河池市农产品运输至深圳物流费用补贴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烘干、果棚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为凤山县长洲镇人民政府,承担单位为板伦村民委员会,项目扶持对象为长洲镇板伦村全体村民、板伦村周围村屯,直接受益贫困户140户573人;项目建成后移交长洲镇板伦村民委员会作为板伦村的集体资产。经长洲镇人民政府、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村监委、村民代表及贫困户代表参加的会议讨论,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板伦村那岩屯,主要实施内容为顶面铝瓦大棚、场地平整、场地东西两头砌挡土墙、砌砖围边等建设。
现将项目建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9年8月27日—9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长洲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项目即按程序要求上报实施。联系人:罗昌敏,联系电话:0778-6718010。
凤山县长洲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7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