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侯流井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7〕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9日(10个工作日)在峄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侯流井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
现将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侯流井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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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侯流井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盖章公开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