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夹江县第一批应对本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极端情况封闭生产白名单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中共夹江县委办公室夹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夹江县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稳定工业企业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夹委办〔2022〕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极端情况下企业封闭生产,确保企业连续生产经营,现将第一批通过认定的“白名单”企业名单予以印发(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辖区内“白名单”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本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极端情况时,迅速组织辖区内“白名单”企业启动闭环生产应急预案。“白名单”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列入“白名单”内的企业,检查发现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及时调整出名单。对未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加强对企业的疫情防控指导服务,符合条件时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纳入“白名单”。
特此通知。
***-夹江县第一批应对本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极端情况封闭生产白名单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