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启动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基金征
9月27日,保康召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动员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祖涛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引导,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风险账,讲清报销政策、养老政策,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要加大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力度,加强特殊群体人员信息审核把关,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不重复参保。要畅通两金缴费渠道,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征缴,统一口径、统一标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张祖涛要求,要牢固树立基金纪律高压线意识,自觉执行各项基金法规政策,严格资金监管,加强对村级代征员的监管,防止因缴款入库不及时造成资金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内控和基金稽核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对基金筹集、上解、划拨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两金征缴公示制度,定期公示居民缴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迅速组建工作专班,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打好两金征缴的攻坚战。
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2022年12月31日前征缴结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最低缴费档次为200元,最高缴费档次为6000元,共16个档次,鼓励选择较高档次参保缴费,2023年3月底征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