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报告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建立自治县人民政府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办法》(罗办〔2019〕12号)和《关于做好人大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材料准备的函》(罗人办函〔2020〕2号)有关要求,形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河池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效益,有力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
(一)资产总体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编报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纳入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65户,其中:行政单位62个,事业单位103个。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截至2019年末,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32,702.61万元,负债总额59,461.99万元,净资产273,240.6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74,706.7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2.51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57,995.8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7.49 %。
另据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县公路总里程587.15公里;全县水库35座;文物藏品2549(套);全县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1446套。
(1)资产构成情况。从资产构成情况看,流动资产 159,393.08万元,占资产总额 47.91 %;固定资产86,095.34 万元,占资产总额 25.88 %;在建工程 19,639.33万元,占资产总额5.90 %;无形资产1,073.2 万元,占资产总额 0.32 %;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66,501.66 万元,占资产总额19.99 %。
(2)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固定资产期末净值,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9,470.82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69.08%(其中,房屋58,005.0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7.37%);通用设备 9,548.07万元,占11.09 %(其中,车辆2,274.29万元,占 2.*** %,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439.05 万元,占 0.51 %);专用设备 13,899.48 万元,占 16.14 %(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 5,653.55 万元,占 6.57 %);文物和陈列品 201.33 万元,占 0.23 %;图书档案 655.55 万元,占 0.76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2,320.09 万元,占 2.69 %。
(二)资产具体管理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2019年度,我县新增配置固定资产 16,551.59 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7,925.12 万元,占 47.88 %;配置通用设备 2,989.62 万元,占 18.06 %;配置专用设备 5,243.88 万元,占 31.68 %;配置文物和陈列品 21.28 万元,占 0.13 %;配置图书档案 10.02 万元,占 0.06 %;配置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361.68 万元,占 2.19 %。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 14,615.89 万元,占 88.31 %;调拨 441.61 万元,占 2.67 %;接受捐赠 116.*** 万元,占 0.70 %;置换 0.52 万元;其他方式新增 1,376.94 万元,占 8.32 %。
我县配置无形资产 80.39 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计算机软件 80.39万元,占100.00 %。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 80.39万元,占100.00 %。
2.资产使用情况。
(1)资产自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县自用固定资产138,694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99.95%,其中,在用137,506.92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99.09%;闲置575.7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41%;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611.33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44%。自用无形资产2,202.31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2,196.28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99.73%;闲置0.68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3%;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5.35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24%。
(2)出租出借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县出租出借资产68.9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2%。其中,固定资产 68.9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2%。
(3)对外投资情况。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我县对外投资总额 0 万元, 出资资产账面原值 0 万元。
3.资产处置情况。2019年度,我县处置资产 706.54 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 ,固定资产 706.54 万元,占 100.00 %。从处置形式上分析,出售、出让、转让 12.55 万元,占 1.78 %;无偿调拨(划转) 6.05 万元,占 0.86 %;报废报损 687.95 万元,占 97.37 %。
4.资产收益情况。2019年度,我县出租出借资产收益1582.63万元。资产处置收入15.17万元。
(三)重点资产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我县土地账面面积 579,875.67平方米,账面原值 771.07 万元,账面净值 771.07 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 在用 579,754.67 平方米,占 99.98 %, 待处置 121.00 平方米,占 0.02 %。
本年度新增 0.0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 万元。
2.房屋资产情况。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我县房屋账面面积 1,041,071.65 平方米, 账面原值 74,330.07万元 ,账 面净值58,005.0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52,017.47平方米,占房屋的14.60%;业务用房面积841,312.61平方米,占80.81%;其他用房47,741.57平方米,占4.59%。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1,036,541.25平方米,占99.56 %,出租出借515.67 平方米,占 0.05 %,闲置3,044.00 平方米,占0.29 %, 待处置970.73 平方米,占 0.09 %。
本县房屋中,本年度新增账面面积46,289.40平方米,账面原值7,234.69万元;本年度处置账面面积7,777.00平方米,账面原值158.72万元。
3.车辆资产情况。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我县车辆账面数量 408 辆,账面原值 5,323.65 万元,账面净值 2,274.29 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376辆,占92.16%,闲置 5 辆,占 1.23 %,待处置 27 辆,占 6.62 % 。
本年度新增车辆 53 辆,账面原值 818.46 万元;处置车辆 15 辆,账面原值 217.76 万元。
4.在建工程情况。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我县账面在建工程 19,639.33 万元,其中,在建8,690.92万元,占 44.25 %;已投入使用10,948.41万元,占 55.75 %;(未转固年限大于6个月 86.94 万元,占 0.44 %)。
本年度新增 9,068.69 万元,处置0万元。
(四)资产绩效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我县固定资产成新率为 62.04 %;公共基础设施未提折旧,无法计算成新率。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构建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完善《自治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专项管理制度,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国家文物登录制度,健全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
(二)强化管理措施,提升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整体效能。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合理配置资产,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集中使用和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机制。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切实摸清家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要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因特殊业务,现有标准确实不能满足其履行职能需要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另行审批。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能通过调剂或者租赁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四)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盘活存量资产。逐步建立国有资本良性循坏的运营体系,构建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
(五)落实改革要求,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有序推进。推进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自治县本级机构改革中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自治县机构改革资产清查、资产划转等相关工作。
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国资管理制度尚不完善。1.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重资金,轻资产”行为,缺乏有效应的内部管理机制,造成资产重复购置、浪费现象。2.个别单位存在资产管理责任心不强,对资产报表编报不重视,没有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准确、按时、按质完成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甚至有个别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编报资产报表,严重影响了资产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资产管理意识淡薄:1.资产管理机构人员变动频繁,管理工作主动性不足,对单位资产情况掌握的不够细致,“家底”不清,新购置、调入、捐赠的资产不入账,资产未经财政部门审批,随意处置。2.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比较混乱,没有完整的审批手续,出租协议不够完善,租金较低,租期过长,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收益部分流失。3.原矿务局移交的资产,接收单位未按规定登记入账,纳入单位资产管理,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4.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未能及时登记入账。由于制度以及权属等方面原因,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移交方和接收方相互之间推脱责任,致使部分道路、桥梁、污水管道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未能达成移交协议,资产未能及时登记入账,不利于财政部门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深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努力提升管理水平。研究制定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机制,分类研究制定公共基础设施、公共租赁住房、政府储备物资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狠抓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审核机制,切实加强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进一步落实和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高,夯实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基础。做好机构改革配套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有序管理,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
(二)继续强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登记入账和管理。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督促业主部门及时将公共基础设施登记入账。一是开展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登记入账管理情况检查,全面摸清情况。二是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建设单位要及时向接收单位申请移交管理;项目业主在管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的同时,要主动加强对项目验收、移交工作的管理;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财政部门作为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三是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思路,逐步解决积存的未移交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采取行政干预手段,大胆引入奖惩机制。强化资产管理意识,要将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各单位的考核及绩效考评;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一把手及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变动要对资产明细进行交接,对故意不报、漏报、瞒报的行为,启动问责制度。
(二)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升资产管理队伍素质。积极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培训,加强资产管理政策宣传培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大力支持基层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批德才兼备、业务素质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资产管理队伍,以适应新形式下资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体系。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