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关于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行为的通告
广大商户朋友:
为建设宜居新邱,营造良好城市生活环境,规范市场经营和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为广大商户创造宜商宜业环境,切实保障新邱居民生命、财产和饮食安全,根据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新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0月8日起,开展取缔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取缔城区内各街、巷马路市场及占道经营行为,实现退路进厅。
二、严禁各街、巷两旁的经营网点(含餐饮店、烧烤店等)出店摆设摊位,进行店外经营。
三、严禁流动摊户占道摆摊设点、经营商品和农副产品。各流动商户必须根据经营品种进入区政府指定经营场所依法经营,具体经营场所为:1.新邱区阳光农贸批发市场,位于新邱区阳光大街阿金歹段东侧原阿金歹批发市场内,联系电话:131****9789;2.新邱区海运农贸市场,位于新邱区宏运路北侧原清真寺院内,联系电话:150****6200。上述政府指定经营场所各流动商户可根据本人意愿自行选择。
四、各商户要自觉遵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马路市场取缔整治工作,凡有上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者,请于2016年10月8日起自觉纠正违法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对拒不纠正、整改的商户,区政府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依法清除、扣押占道经营物品和设施,并对违法、违规商户依法予以处罚。
五、对自觉入驻指定农贸市场经营的商户,从入驻之日起至2017年5月1日期间,免收各种费用;同时,可按照入驻先后顺序,在市场管理人员的引导下优先、自主选择摊位。
六、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