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发改委召开全市价格管理工作暨纪念价格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
2018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了广泛学习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价建设。5月22日,市发改委召开全市价格管理工作暨纪念《价格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市发改委总工程师张晓荣、党组成员谭发钊、副调研员王建军,各县(市、区)发改局分管价格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市发改委相关科室及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座谈会上,首先由政策法规科、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的负责人就2018年《山西省定价目录》关于部分政府定价项目的下放承接、放开后的监管及相关价格工作进行安排;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负责人对全市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各县(市、区)发改局分管价格工作的负责人与委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对市发改委拟废止的208件规范性文件和如何承接下放的定价权进行了讨论,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对接。
最后委总工程师张晓荣、党组成员谭发钊、副调研员王建军就有关重点价格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市价格管理工作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认清形势,增强信心,切实增强做好价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价格管理,承接好所下放的政府定价项目,进一步规范价格的调整,加强对放开价格的监管;要强化价格改革,着力抓好水、电、气、医疗服务、景区门票、出租车运价、教育收费、生态补偿、绿色消费等价格改革,推进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强化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好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全市价格秩序平稳运行;要加强《价格法》的学习宣传,利用《价格法》实施20周年之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系列活动,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都要开展《价格法》的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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