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公安十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高平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日前,高平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十不准要求:
一是不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及贬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是不准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三是不准以婚丧喜庆等事宜为由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四是不准从事经商办企业等盈利性活动或者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和职权影响从事盈利性活动。
五是不准耍特权、抖威风、搞特殊化或者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和职权影响耍特权、抖威风、搞特殊化。
六是不准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设小金库。
七是不准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假公济私。
八是不准违反规定说情打招呼,干预、插手执法办案活动,影响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时效性。
九是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十是不准酗酒滋事、聚众***及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张宪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