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登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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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6日发表
根据《晋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经申请人申请、崇文镇人民政府初审、公示,县住建、民政等部门审核,于2016年12月8日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通过申请人反映申诉、群众举报、工作人员调查核实,部分家庭的审查情况发生变化。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以下355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并将于认定之日起将其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公告,现将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举报电话:6207152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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