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干部下乡吃派饭蔚然成风
盂县干部下乡吃派饭蔚然成风
日前,盂县县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到盂县苌池镇下乡吃过工作餐后,向苌池镇政府食堂管理员各交了15元的饭钱。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机关干部、工作人员下乡一律吃派饭,并按规定交伙食费。
今年3月份以来,我县切实规范干部下乡行为,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制定出台了《关于机关干部下乡一律吃派饭交伙食费的规定》,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规定列明,机关干部、工作人员下乡工作期间必须做到六个一律:一律到农户家吃派饭或乡镇机关食堂吃工作餐,一律按规定交纳伙食费,一律不得饮酒,一律不准搞任何形式的公款接待,一律不得接受土特产品、礼品,一律安排在乡镇机关、村两委办公室或农户家中住宿;在农户家吃派饭或在乡镇机关食堂吃饭,按每人早餐5元、午餐15元、晚餐10元的标准,给农户或乡镇机关食堂直接交纳伙食费,费用由干部本人承担;干部下乡生活费实行补助制,每下乡一天补助15元,各单位根据考勤予以补助。对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常年住村服务的,由本单位酌情补助。下乡需经部门行政一把手批准,建立下乡台账,进行公示;县农委、县经管办和各乡镇要加强对村级财务支出检查,所有村级组织严禁以任何名义在村级财务中报销干部下乡招待费。县纪委、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县直各单位的监督审计,严禁借干部下乡生活补助费名义变相发放补助。县纪检、组织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对违反规定人员将作出严肃处理。
机关干部下乡一律吃派饭交伙食费的做法在全县实施后,改变了广大干部作风,受到了群众的拥护。梁家寨乡乡长贾宝青说:以前下乡干部到食堂一吃饭,听村干部一汇报就走人,没有实地调查,村里有啥问题也不知道。现在到农户家里吃派饭,农民有啥苦衷,对基层干部有啥意见,这些平时听不到的声音,农民会主动告诉你。目前,干部下乡吃派饭交伙食费,在我县机关干部、工作人员中已成为一个良好的风尚。 (赵海青 刘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