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食药局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培训
郊区食药局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培训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5]2号)和省、市局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进郊区零售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工作,8月18日上午,区食药局组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药品电子监管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是按照国家和省、市局统一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专题培训,确保企业入网后做到“无码不购,有码必扫,扫后必传”,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及时入网,组织专人负责电子监管工作。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电子监管业务培训、推进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和药品电子监管业务交流,并涉及药品电子监管网原理及功能、药品赋码相关知识、药品电子监管网操作方法等。通过培训,为进一步做好全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监管工作、年底实现“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