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部地方性法规颁布
5月24日,《阳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阳泉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颁布。当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法制委向社会发布两部《条例》从起草到颁布的具体情况。这两部《条例》是我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首次制定的两部实体性法规。两部《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6年5月,我市成为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为了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立足阳泉实际,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决定制定两部《条例》。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立法工作部署动员会,明确立法项目时间进度安排,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按时完成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对两部《条例》(草案)进行了3次审议,提出审议意见85条,于今年2月7日会议表决通过了两部《条例》。3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予以批准。
《阳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共8章47条6915字。总则部分(第一章)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执法主体、宣传教育等内容;分则部分(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包括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六方面内容;附则部分(第八章)解释了相关用语含义、规定了条例生效时间。《阳泉市城市绿化条例》共5章52条6682字。总则部分(第一章)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政府职责、职能划分、经费保障等内容;分则部分(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包括城市绿化的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附则部分(第五章)解释了相关用语含义、规定了条例生效时间。
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交警支队和市住建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郝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