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阴县委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
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年12月6日,收到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督办的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第二十九批X1400***********022案件,山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截至12月9日18时,督办的群众反映问题已办结。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X1400***********022: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上沙河村村民反映:山阴柳沟石料厂无环评手续,对林地、庄稼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对X1400***********014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
(二)调查情况
该案件与第十批X1400***********014案件基本一致,属重复举报问题。2018年11月16日、12月6日,山阴县下喇叭乡、山阴县环保局、山阴县国土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两次现场调查核实:
1、山阴县柳沟石料厂位于山阴县下喇叭乡柳沟村东,建设10 万吨/年石灰岩开采项目,2013年5月开工,2015年2月投入运行。2013年7月22日,山阴县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函[2013]69号对山阴县柳沟石料厂年产10万吨石灰岩开采项目环评予以批复;2015年2月4日,山阴县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函[2015]17号对山阴县柳沟石料厂年产10万吨石灰岩开采项目予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140****0110030-0621,有效期至2019年5月16日。两次现场检查该石料厂均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四周建设了防风抑尘网,出入厂4.5公里的道路已硬化,破碎、筛分、输送皮带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均是全封闭。
2、经山阴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山阴县柳沟石料厂在2013年通过公开出让的形式,取得采矿权,矿区面积0.9369平方公里,开采矿种是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号码:C1406***********0071670,有效期截止2028年10月14日。2016年矿产卫片发现在该厂矿界东部存在越界开采,东西宽6.5米,南北长11米,非法开采石料568吨。山阴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5月15日对该石料厂的越界开采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17年5月2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山国土资(玉)罚字[2017]4号)。山阴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其停止越界开采,对已越界开采范围进行恢复治理,没收违法所得11360元,并处违法所得的30%的罚款3408元。该厂于2017年5月27日停止了越界开采,缴纳了罚款,退回了本矿界,对越界开采部位进行了回填覆土和种草绿化,越界开采部位全部完成恢复治理任务。2018年11月17日、12月5日,山阴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厂因下游合作企业山西玉竹活性石灰制造有限公司停产升级改造,不需要石料,从2018年2月份一直停产至今,再没有越界采矿行为。
3、经山阴县下喇叭乡政府、山阴县国土资源局两次调查核实,该石料厂未占用耕地。厂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均是荒沟。经山阴县林业局调查核实并对照林地影像斑图,山阴县柳沟石料厂未占用退耕还林地,该厂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松树、杨树约10000余棵,周边区域均为零星野生灌木丛。但根据周边环境判断,该厂在生产期间有扬尘落至树木枝叶的问题,会影响树木的光合作用。
经现场调查,该问题区域分布属农村;属群众身边其他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1、山阴县环保局要求山阴县柳沟石料厂恢复生产后,进一步加强对厂区内及运输道路的清扫和洒水频次,并对厂区内的树木定期喷水清洗,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山阴县国土资源局要求所在乡镇国土所加强日常监管,严防破坏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人员问责情况
无
(三)信息公开情况
12月9日,在山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yin.gov.cn)将此环保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工作措施
山阴县委、县政府一是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加大辖区石料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严防石料开采加工企业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二是要求国土、林业、环保、安监等部门联动攻坚,强化监管,严肃查处环保、生态恢复、安全不达标的违法企业。
中共山阴县委 山阴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9日
联系人: 刘应飞 139****2329
曹艳平 186****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