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情况公告(第3期)
2021年,截止目前,我局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毕2批次,均追溯到源头进行核查。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11日,我局接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经中证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TJ-J21091015)食品名称:面包蟹,检验项目:镉(以Cd计),氯霉素,孔雀石绿等四项,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要求,镉(以Cd计),mg/kg,标准指标为≤0.2,实测值为2.0,检验依据GB5009.15-201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中证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TJ-J21091016)食品名称:珍宝蟹,检验项目:镉(以Cd计),氯霉素,孔雀石绿等四项,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镉(以Cd计),mg/Kg,标准指标为≤0.2,实测值为2.1,检验依据 GB5009.15-201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行为涉嫌违法。我局于当日对此进行登记,为了进一步查明案情,于当日立案。经查,该批次面包蟹、珍宝蟹来源于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内海鲜区A1-A2,经营者:卢新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L12669433X,不属于我局管辖。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已将该案违法线索移送至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朔州市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