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10月3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为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开公正,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依据环评审批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前,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以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向朝阳市龙城区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为2016年10月3日-2016年10月7日(5日)。
联系电话:0421-7108165
通讯地址:朝阳市龙城新区标准化厂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1220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龙城区西大营子镇西涝村棚改安置项目 | 龙城区西大营子镇西涝村(朝阳大街东侧,赤大白线北侧) | 龙城区西大营子镇人民政府 | 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794.75万元,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20196.91平方米(合30.3亩),总建筑面积16237.43平方米,多层建筑6栋,其中5栋为5层建筑,建设半地下仓房,共安置户数239户;1栋单层建筑,为小区配套用房;1-5号建筑为住宅,建筑面积15787.43平方米,设半地下仓房;6号建筑为小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 | (1)废气 居民炊事燃气 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居民炊事燃烧(烧饭、烧菜、热水等)采用石油液化气,取消居民小煤灶,可解除炊事煤灶排放烟尘、SO2等,同时可以减少居民炊事产生的烟气对环境的污染。该项目小区的石油液化气,由该地区的石油液化站提供。本项目年用石油液化气25.4t,石油液化气废气全部排入空气中,经空气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垃圾异味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箱后,存放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到移动封闭式式垃圾箱后,存放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建设单位应做到日产日清。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朝阳市远达水务有限公司什家河污水处理厂。 (3)生活垃圾 小区内配有垃圾分类收集箱,居民生活垃圾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