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鉴定时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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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7月起,市本级门诊慢特病鉴定工作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市医保中心党组书记钟颖介绍,按照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定和市医保局意见,为健全和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便群众及时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将市本级门诊慢特病每季度鉴定一次调整为每月鉴定一次。门诊慢特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门诊慢特病鉴定流程图,建立了社会监督员制度。此次鉴定时间的调整,保证了市民能够更加及时地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市医保中心根据市医疗保障局门诊慢特病鉴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明确3家定点医疗机构为门诊慢特病现场体检及鉴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辽健集团铁煤总医院成为承担铁煤参保职工慢特病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市中医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同为市本级参保人员慢特病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辽健集团铁煤总医院和市中医医院同时是鉴定专家主要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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