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开政办发〔2020〕4号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开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开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开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省、铁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坚持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协调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开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
组长由市长陈敬满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臧丽君,市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周扬,副市长刘洪涛,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曹洪生,副市长徐焕新,副市长张国军,副县级领导干部刘长宏,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孟秋担任,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开原站、开原西站、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指挥、协调、调度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局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承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会议,督查督办领导批示、指示,协调调度相关应急资源;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研判疫情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和省、铁岭市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审查疫情防控新闻宣传报道,配合宣传部门组织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按照规定权限或经授权,及时向公众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负责应急值守;受领导小组委托督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应急值守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24小时值班电话:73821522。
(三)工作组及职责
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需要,工作领导小组设立3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指导组
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臧丽君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
综合协调指导组下设四个专项小组:
(1)物资保障小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参加。
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防控工作经费,保障资金供给;全面掌握物资需求动态,负责防控所需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的采购、储备、调拨。
(2)舆情控制小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参加。
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网上舆论调控和引导;做好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适时组织新闻发布会。
(3)市场监管小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参加。
负责加大对各类集贸市场的监管,关闭活禽市场,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屠宰;加强对花鸟市场、农村集市的巡查检查力度,指导各类市场开展环境整治和消毒消杀工作,防止疫病发生。
(4)社会稳定小组。由市公安局负责。
负责妥善处置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各类不安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打击借助疫情制假、滋事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巡逻和防范控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工作。
2.疫情防控专家组。组长由副市长刘洪涛担任,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落实。
负责制定并落实疫情监测、预防控制措施;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系统;组织专家分析、研判疫情;根据疫情及时指导各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医疗救治组。组长由副市长刘洪涛担任,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维康医院、光明医院、骨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具体落实。
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做好医疗救治的技术和物资准备;组建医疗救治专业队伍,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业务培训工作,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所辖区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从疫区返开、来开人员的管理、健康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研究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把握好宣传口径,引导媒体严谨、适时、适度报道,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市公安局网监大队负责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工作。
市网信办: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理不实信息。
市发改局:协调我市救灾物资(非医疗)的应急储备工作,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条件。
市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学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等工作,全面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武汉来开或有武汉旅行史的学生健康监测工作。
市工信局: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协调电力和通讯部门做好供电和通讯保障。
市公安局: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和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造谣者,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等。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养老机构、救助机构内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养老机构、救助机构内部发生和流行;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时,做好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做好建筑领域外来务工人员疫病排查防控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审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并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采取先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再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对法定紧急采购事项,实行备案操作。
市人社局:对参与处理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被感染的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工伤认定和落实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卫生检疫、查验工作;协助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巡查工作;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及时运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交通保障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预报等工作,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情况。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对相关野生动物组织快速隔离控制。
市商务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了解并通报我市在武汉商贸、劳务人员有关情况;指导在武汉的我市劳务输出人员的自身防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我市公民在国外劳务期间感染后的应急处置措施。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跨地区传播扩散。
市卫生健康局: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和技术方案;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疫情防治专家组;组建、培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实验室检测、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等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及时支付患者费用,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对集中收治的医院,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政府有关信息(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等疫情报告,以市卫生健康局报告为准),及时向市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传达和督办市领导的批示及落实情况;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工作。
政府外事办公室: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接待国际组织考察,争取国际援助等方面工作;严控涉及疫情的出、来访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涉及疫情的出、来访人员名单;协助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做好相应涉外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各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坚决禁止活禽销售,配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售卖野生动物等行为;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时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管;负责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
市消防大队:按照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力量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协助医疗部门开展洗、消等行动。
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服务工作,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专业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市红十字会: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具体情况,向有关组织发出呼吁,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做好接受的款、物及时发放等工作;协助做好疫情传播防护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开原站、开原西站:加强站车防控,落实站车通风、消毒和体温防控措施;做好职工防病工作,保证职工健康;加强值班与信息管理,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处置,组织对进出车站和乘坐列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列车传播;确保铁路安全畅通,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
市人武部: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军地联防联控工作。
五、重点工作
(一)加强协调联动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及时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协调会议。协调会议可由各部门提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情况,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策略,完善有关方案和重大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落实分工负责机制。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本战线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信息上报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要及时准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错报。
(三)强化信息沟通与形势研判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展,及时了解疫情基本情况、防控措施和防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疫情形势研判,为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四)构建协同防范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细化落实车站、道口相关措施,严格对入开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等的检疫、查验、卫生处理。公安、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时做好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病例应急处置预案,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工作,落实发现疑似病例报告、疫情防范、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严格疫情监测、防治与诊疗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排查、报告、管理等工作,确保做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加强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商场、大型企业等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七)落实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适时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必要时,组建联合督导组,对重点单位、重要环节、重要部位的防控准备工作情况实施重点督导。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问责。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如涉及其他有关部门事宜,按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1.开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副市级领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包保乡镇(街道)分工表
3.发热门诊/急诊疑诊病例的处理流程
***1
开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敬满 市 长
副组长:臧丽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周 扬 市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刘洪涛 副市长
曹洪生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徐焕新 副市长
张国军 副市长
刘长宏 副县级领导干部
刘孟秋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 曾 刚 市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
于 泳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季晓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立斌 市人武部副部长
高 放 市发改局局长
张国明 市教育局局长
王乃东 市工信局局长
王立波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彭中兴 市公安局副局长
鄂 宏 市司法局局长
李香辉 市财政局局长
陈 兵 市人社局局长
赵宇驰 市环保局局长
陈 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化龙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冉宏君 市商务局局长
苑学伟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董许权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亮亮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喻书新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昕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国成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明月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杨 阔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吴 云 市气象局局长
吴绍宏 开原站站长
崔晓东 开原西站站长
20个乡镇(街道)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董许权兼任。
***2
副市级领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包保乡镇(街道)分工表
序号 | 领导姓名 | 职务 | 包保 乡镇街 | 乡镇 领导 | 联系电话 |
1 | 臧丽君 | 市委常委、副市长 | 新城街道 | 汪 东 | 137****8478 |
2 | 周 扬 | 市政府党组成员、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 业民镇 | 王小博 | 155****7888 |
中固镇 | 张新泉 | 151****6333 | |||
马家寨镇 | 李翔松 | 138****1338 | |||
3 | 刘洪涛 | 副市长 | 八棵树镇 | 尤 迪 | 136****0111 |
李家台镇 | 关小刚 | 138****3009 | |||
林丰乡 | 贾志强 | 138****8588 | |||
4 | 曹洪生 |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 金沟子镇 | 付华秋 | 138****8818 |
老城街道 | 李玉柱 | 151****6777 | |||
5 | 徐焕新 | 副市长 | 城东镇 | 杜 娇 | 136****0888 |
威远堡镇 | 史金锋 | 153****8666 | |||
莲花镇 | 刘国明 | 158****9799 | |||
6 | 张国军 | 副市长 | 兴开街道 | 周钰凯 | 138****9567 |
松山镇 | 李 军 | 151****2111 | |||
上肥镇 | 王 勇 | 158****0001 | |||
7 | 刘长宏 | 副县级领导干部 | 靠山镇 | 杨 威 | 187****9996 |
黄旗寨镇 | 郑宏东 | 138****6997 | |||
下肥镇 | 刘 军 | 135****3131 | |||
8 | 刘孟秋 | 市政府党组成员 | 八宝镇 | 张 勇 | 136****3066 |
庆云堡镇 | 贾俊辉 | 139****9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