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委和县委要求,根据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盘山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县纪委监委成立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推进方案,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背后“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重点,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同时,为了使工作得到顺利推进,盘山县纪委监委又成立4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宣传发动组、线索排查组、协调联动组、快查快办组。
拓宽线索渠道,全面起底排查。盘山县纪委监委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与正在开展正风肃纪监督、巡察、大走访等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建立专项管理台账,全面排查梳理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箱“五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广泛收集民意,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背后“保护伞”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核查。
强化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盘山县纪委监委作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与政法委、检察院、公安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建立了协同办案机制。对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交织的案件,纪检机关和政法机关可同步立案与调查,做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