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环保局关于巨野东明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委托监
一、委托监测点位:巨野、东明共2个县区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共2个采样点位。
二、委托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表3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共109项。
三、委托监测要求:
(一)被委托单位自行采样,各个县区监测站配合完成;
(二)2016年11月20日前递交监测报告;
(三)被委托单位要具备委托监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要求,并对监测数据保密,不得将监测结果用于科研或提供给第三方。
四、投标要求:
(一)具备监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请于2016年10月31日前将费用报价密封,以快递的方式邮寄至菏泽市人民路1388号菏泽市环境监测站刘文信收;
(二)我局于2016年11月2日组织人员统一开封;
(三)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价格最低者中标,签订合同后进行检测,上报检测数据经审核无误后,我局全额付款。
(四)联系方式: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刘站长:0530-7369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