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购进、储存、使用等行为,菏泽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各类药品使用单位3500余家,监督检查覆盖率100%,责令整改1540家,行政处罚85家,立案查处360家。
监督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医院药事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偏少,医院对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差。二是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不完善,不能有效执行和考核。三是普遍缺乏专业的药品管理信息系统,不能实现药品购进、储存、使用的全过程追溯。四是药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温湿度无法实现自动控制和监测,甚至有些医疗机构没有设置阴凉库和专用冷库。五是环境卫生条件差,药品随意摆放,门诊和住院药房药品和生活用品有混放现象。六是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入库等各类记录不完整。对这些问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有关药品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向同级卫生部门致函通报了有关情况,共同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同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综合平时的监管结论,初步建立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诚信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档案信息,为下步分类监管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