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89号提案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竣工验收
刘靖恒: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竣工验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同时,也感谢您在提案中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竣工验收的建议。
一、严格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规范住宅小区交付使用。
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对商品房交付、保障购房人入住、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在办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对开发项目是否已经取得规划、质检、环境、气象、防雷等部门验收手续,是否已同水、电、气、暖等专营部门签订合同严格核查,确保房屋合法合规交付,不遗留其他问题,同时,积极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对部分开发项目违反《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在未达到交房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交付房屋的情况,对开发项目下发《限期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开发企业停止违规交付行为,待达到交房条件后,再将房屋交付给业主,避免业主入住不达标的房屋,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解决房地产领域突出遗留问题。
2018年6月3日,市政府召开解决市区房地产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调度会,针对一些项目存在的遗留问题特别是不动产证办理问题加以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并于2018年6月13日下发了《解决市区房地产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调度会会议纪要》。目前,一些项目存在的问题已经解决,未解决的各牵头部门正采取措施积极加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