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制定出台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优化流程实施细则
近期,为贯彻落实《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庆政发〔2016〕112号)和市政府三届第73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有关工作,庆阳市住建局结合各审批环节联办部门工作实际,牵头制定了《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优化流程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分别从适用范围、审批内容、办理流程、其他事项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优化,确保办事人员按照各审批阶段资料“一表清”要求一次性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递交申请资料,由市住建局窗口登录并联审批系统统一受理,并进行资料要件初审。
初审通过后,由市住建局窗口将申请资料传送至人防、建管、规划、消防、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各承办单位,实现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统一送达。按照《细则》要求,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总时限控制在42个工作日以内,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总时限控制在22个工作日以内。
此项举措实现了各部门由当前的“串联审批”转变为“并联审批”,极大地缩短了办事时间,优化了办事流程,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杜绝了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体外循环”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