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庆阳市动员会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甘肃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庆阳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月10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庆阳市召开,督察组组长李志坚、副组长王鑫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副组长张钧义出席会议。庆阳市委书记黄泽元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周继军主持会议。
李志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
李志坚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1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完善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这轮督察是我省出台《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后,也是进入“十四五”以来实施的新一轮次督察,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有机衔接。同时,将河长制、湖长制督察作为专项督察,与例行督察同步开展。
李志坚指出,本次督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例行督察重点督察庆阳市党委、政府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对甘肃***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落实情况;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部署,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祁连山专项督查、两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系统保护黄河文化遗产、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专项督察重点督察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主要任务完成、突出问题整治等情况,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度节水控水落实情况,水利部及各流域机构、省级和地方各级部门督导检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媒体曝光、公众投诉举报涉河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河湖“清四乱”、垃圾围坝、河湖岸线、河道采砂、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等专项行动排查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省河长制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黄泽元表示,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对庆阳市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政治检阅”,也是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次“工作体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记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国之大者”,把全面接受生态环保督察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督察要求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有效衔接,以坚决有力的行动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坚持从严从实的整改标准,对督察发现和指出的问题,主动担当、诚恳接受、立行立改。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从认识上找差距,从制度上查漏洞,从工作上补短板,确保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消除一批隐患。要把制度建设贯穿督察整改全过程,用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落实,不断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上,王鑫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庆阳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县(区)党政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视频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至4月29日,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4-8279455,每日8:00-20:00),专门邮政信箱(甘肃省庆阳市A005号专用信箱,邮政编码:745000)和电子邮箱(qysthjzfd@163.com),公开受理庆阳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庆阳市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