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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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3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等级活塞环生产线项目 | 溧水经济开发区 | 南京理研动力系统零部件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107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413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高等级活塞环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20万片钢制活塞环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清洗(碱洗)废水、珩磨、修口清洗废水、磨削废水集中收集依托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沉降池处理,上述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南京溧水宁南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秦淮分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气体氮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高温燃烧后和燃烧废气通过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清洗工序在密闭设备内进行,清洗废气有效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泥、废滤膜、除尘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废金刚砂、废碳氢清洗剂、废油及废油桶、废导热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不合格品及其他生产耗材、废水污泥。其中,不合格品及其他生产耗材、金属粉尘、废金刚砂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相关收购单位综合利用;含油抹布、手套、废金属泥、废碳氢清洗剂、废活性炭、废油、废油桶、废导热油、废滤膜、废水污泥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
2 | 年产25万箱网线生产线扩建项目 | 柘塘 | 南京赫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柘塘工业集中区徐母塘路10号,本次项目为拟购置生产设备,在现有2#厂房内新建1条光缆生产线,调整现有光缆生产线布局和工作时间,扩建年产20万箱光缆数据线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全厂年产40万箱通信线缆和24万箱光缆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 1、废水:运营期冷却水进入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渗水滴试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电缆生产线挤绝缘废气、挤护套废气、电缆打码废气分别有效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1#);光缆生产线着色固化废气、清洗废气、光纤紧包废气、二次套塑废气、外护套废气、光缆打码废气分别有效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2#);拉丝退火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强化车间通风后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相应标准,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废铜线、电缆不合格品、废钢丝、废钢带、废光纤、废边角料、废缆芯扎纱和废填充绳、废包装物、清掏污泥。其中,废铜线、电缆不合格品、废钢丝、废钢带、废光纤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边角料、废缆芯扎纱和废填充绳、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清掏污泥收集后回收利用。废拉丝油桶、废拉丝液、废油墨、废油墨桶、废UV灯管、废油墨擦拭纸、废酒精盒、含油膏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均收集暂于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
3 | 新建金属铸件浸渗密封处理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 | 经济开发区 | 南京艾布纳密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佳环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因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为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此批复自下达之日起,建设单位原审批文件《关于对南京艾布纳密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金属铸件浸渗密封处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表复〔2019〕17111号)废止。根据《报告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前进路10号,占地面积20015.5平方米,建筑面积15112.25平方米。本次变动内容为:1、依托现有厂房,在浸渗车间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固化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由原作为危废处置调整为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南京市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2、浸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调整为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生产工艺和产能均不变,项目建成后形成密封处理金属件10万件/年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清洗废水集中作危废处置,不外排;固化废水经新增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和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浸胶、甩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效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3#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中3类标准。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过滤袋、管道杂物、废活性炭、油水分离废油、清洗废水为危险废物,均收集暂于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指定地点填埋。 |
4 | 年产20万方保温隔声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永阳街道 | 南京万和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搬迁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永阳街道永阳园区水保路21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 7500m2。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利用部分现有设备,建设年产20万方保温隔声材料的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与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投料、密炼、开炼、挤出、硫化、发泡、印刷工序均采取密闭措施。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1#);密炼、开炼废气分别有效收集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2#);挤出、硫化、发泡、印刷废气分别有效收集经“冷却器+静电净化”处理后和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一起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3#)。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表 6 标准限值要求,CS2、H2S、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 2标准限值;氯乙烯、HCl 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尘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滤芯为一般固废,其中,收集尘由本厂收集后回用,其余均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废矿物油包装桶、废原料包装桶、废油渣、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及手套为危险废物,均收集暂于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
5 | 新建智能搬运机器人及自动选层回转库系统生产项目 | 永阳街道 | 南京瑞柏仕信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永阳街道永阳园区,占地面积约8801.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建设工程内容包括1栋生产厂房、1栋综合楼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年产900套智能搬运机器人和1100套自动选层回转系统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钢材、铸件)经冲压/折弯、车削、铣削、钻孔、精度检测、焊接、打磨、喷塑、固化、检验、组装、包装入库。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2、废水:运营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废气:切割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分别有效收集经相应的除尘装置处理,喷塑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固化废气经“冷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5、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焊渣、废砂轮片、废金属屑、废滤袋、收集尘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切削液包装桶、润滑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为危险废物,均收集暂于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脂、餐厨垃圾由许可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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