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我县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强化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权力透明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压紧压实工作职责。一是深入学习***法治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内容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考试,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适时召开政府常务会及各类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三是科学制定工作意见和举措。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隽政发〔2021〕3号),出台了《2021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十大举措》。在县政府第十八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通报了2020年度依法行政和出庭应诉情况,组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庄乡政府作依法行政工作述职报告。在市政府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我县作了依法行政工作交流发言。四是严格开展督查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评法治建设重要考核指标。 (二)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一是县政府设立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将县司法局相关股室搬迁至县政府三楼办公。建立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安排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并邀请新闻媒体现场拍摄,确保行政行为不越法律红线。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咸政发〔2021〕6号)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等,必须先进行法制审核。全年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行政合同89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县县乡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面推行,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5%。 (三)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府院联席会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司法机关公正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同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2021年10月9日由县长主持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出台了《通城县人民政府通城县人民法院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隽政发〔2021〕10号),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12月15日召开第四季度府院联席会议,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具体工作。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政府良好形象。一是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件(上年同期收到22件,同比下降5%),不予受理3件,受理18件,受理率86%。已审结18件,结案率100%,其中维持6件,确认违法4件,撤销责令重作1件,因调解或和解等终止7件。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上年同期21件,同比下降133%),一审结案7件,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1件、判决履行2件。胜诉5件,败诉2件,败诉率29%,较上年度下降4%。开庭审理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经行政复议后被诉2件,胜诉2件,胜诉率100%。三是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全年共收到信访复查申请7件,其中不予受理4件,维持3件,规范了信访秩序。 (五)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一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全面推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隽政办发〔2019〕15号),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检查,就加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力度、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等进行业务指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认真组织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分别于10月20日、21日和11月5日组织两轮共1007人参加了考试,加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建立、培训和发证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府。完成了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升级改版,进一步加大文件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知情权。全年县政府网站新增各类栏目、专题119个,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共计3720条,其中公开县政府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及解读332份、图片新闻58条、通知公告293条、政务动态289条、部门动态812条、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02条,开展调查征集活动2次,其他政务信息1732条。 (七)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清理了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和包含有关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42件,涵盖工业经济、工程建设、电子产业、商贸发展、文化旅游、医疗教育、中药振兴等领域。经过审核把关,建议宣布失效9件,修改1件,继续执行32件,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破除了制度性障碍。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隽政办发〔2021〕2号),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先后公布两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共67项。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三是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印发了《中共通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隽法办发〔2021〕2号),针对2018年以来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开展整治,对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存在的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深刻剖析对营商环境的危害,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涉企行政执法公信力。四是推进法律服务进企业。充分发挥“续辉”品牌效应,助力中小企业做好援企稳岗法律服务,畅通企业员工法律援助渠道,办理涉企法律援助案件40件,为农民工和经济困难员工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调解中心建设,县人民调解中心运行效果良好,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6件,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中心已全面建成,促进各类矛盾有效化解。2021年5月在瀛通公司召开了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推进会,向参会的100多家企业介绍我县涉企依法行政工作,赠送法律读本400册,发放执业律师信息和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表,鼓励所有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提升预防、化解、控制法律风险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加强。少数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缺乏认真学习研究和部署,不知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做什么,该怎么做,对有关工作任务配合不够,工作责任未全面落实。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我县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经统计,全县27家主要行政执法单位,设置法规股室的16家,占59%。挂靠其他股室或未设置法规股室的有11家,占41%。专职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仅40人,兼职22人,其中法律专业26人,占42%。法治机构不健全、法治队伍力量薄弱问题易导致执法队伍出现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有些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能力不足,在工作中还习惯于过去的思考方式和办事方法,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不严格依法办事,导致本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渠道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信访问题,增加了矛盾处理的成本和难度。 (三)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有些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不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法事实认定不清、适用依据错误、裁量规则运用不规范。有些部门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一些执法人员不秉公执法、不按程序执法,造成当事人复议、诉讼案件增多。 (四)“三项制度”落实有待深化。部分单位证据意识不强,办案装备和经费保障不足,执法设备运用不够,内设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专业,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法制审核不严,行政执法凭经验,不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和个案的研究,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 (五)服务企业供给有待拓展。法律进企业力度不够,普法的精准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涉企法律服务水平不高,企业法律顾问覆盖率偏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要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紧压实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要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三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提升考核指标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妥善行使自由裁量权,倡导说理式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二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正确对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主动接受复议监督和审判监督,学会并适应做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中的被告,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严格执行复议决定,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答辩工作,自觉履行判决裁定,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三要配齐配强法治机构和人员。各单位要组建法治机构,充实法治队伍,选聘法律专业人才,聘用法律顾问,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一要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咸政发〔2021〕6号),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责任主体、决策程序、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内容,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二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行政行为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避免出现违法行为。三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审查备案制度。 (四)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本领。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府院联席会议机制优势,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研讨会等,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一盘棋总体格局。二是要压实责任,凡是部门行为引起的行政应诉案,县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和指导,部门要加强配合,以责任部门为主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行政负责人要出庭应诉。 (五)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要规范对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监督行政执法单位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制度。二要加大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坚决克服针对市场主体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任意性执法问题。三要高质量开展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清理等工作,为企业发展破除政策壁垒。四要加大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力度,整合部门力量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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