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关于2018年第二次调整收费清单的情况说明
市物价局关于2018年第二次调整收费清单的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0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1191号、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100号、我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鄂价费[2018]9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孝感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孝价发[2018]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文件精神。第二次对相关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电价;停征了排污费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放开了律师服务费、调整了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费;将公证服务收费及司法鉴定收费合并到司法服务收费、增加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相关收费、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五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调整后的《安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13个部门24项收费,《安陆市涉农价费目录清单》其中涉及与农民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收费5个部门9项收费、涉及与农民生活的收费7个部门13项收费、《安陆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涉及7个部门12项收费、《安陆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共10项收费,各收费清单调整后的内容见***。 ***:1.安陆市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清单 2.安陆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3.安陆市涉农价费目录清单 4.安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 安陆市物价局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