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征集公告
广大市民:
为提升我市地名文化品位,促进地名命名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准确反映城区道路的自然地理特征,体现其深厚文化内涵,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湖北省《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据我们摸底调查,随着城区发展,目前未命名的桥梁1座,道路18条,其中道路南北走向12条,东西走向6条(1座桥梁和18条需要命名的街路巷详细情况见附图)。现决定就以下未命名的桥梁和道路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名称,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名称概况
(一)需要命名的桥梁
涵闸河上连接长兴街和八号路的新桥(示意图上标为红色的桥),长约80米,宽8米。
(二)需要命名的道路
见***《汉川市需命名道路汇总表》和《汉川市城区需命名道路示意图》
二、命名原则和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命名的规定;
2、着重体现汉川市的历史底蕴、文化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本地特色和社会特征;
3、不得以人名命名,不得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
4、地名用字、读音必须准确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
5、城区内的桥梁、道路名称不得重名,并避免同音。
三、参与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
联系电话:8298193
联系人:林 超
QQ邮箱:1585135485@qq.com
通信地址:汉川市民政局(优抚医院)
邮政编码:431600
四、征集时间
自2017年3月17日起至2017年4月5日结束。
五、注意事项
1、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2、参与活动者将自己的作品名称连同寓意简要说明,同时也可以指定命名对象,一并报送。
3、应征的地名收集后均不予退回。
4、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汉川市民政局。
六、***内容
***1:汉川市城区需命名道路汇总表
***2:汉川市城区需命名道路示意图
***3:道路名称征集表
***4:桥梁名称征集表
汉川市民政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