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调高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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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为维护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汉川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的原则,扎实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8月上旬,汉川市委托第三方湖北双创社会服务有限公司全面完成了对全市的3000余名农村特困人员(原五保供养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即城市“三无”人员)、新增特困人员进行入户走访调查。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体,汉川市加大资金投入,适时适当提高供养标准。从2017年4月1日起,全市农村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由2016年7200元/人年提升为8040元/人年;从2017年8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调整为1100元/人月,每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目前,汉川市8月份特困人员的供养金已经社会化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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