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渔业法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执法检查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周长庆) 9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渔业法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新时代渔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渔业法,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依法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昉,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沁荣、李登海,全国人大代表吴惠芳、张凤英等参加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良成,省农业厅厅长肖伏清,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秀华、副市长江国新等参加有关活动。
吉炳轩一行先后深入梁子湖小南湖堤、梁子镇刘斌村高家咀,实地检查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情况,并来到沙湾村庙下刘湾走访渔民,了解他们“洗脚上岸”后的生产生活和转型发展情况。吉炳轩对我市积极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三农”工作一系列***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渔业法等渔业法律法规、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吉炳轩指出,渔业法是实现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根本制度遵循。开展渔业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要坚决贯彻落实***关于现代渔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渔业法。要依法保护好水资源,依法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合理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发挥好现代渔业的生态服务功能,形成水域生态和渔业生产相互协调、生态保护和渔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格局。要依法保护好野生渔业资源,严格落实渔业法关于捕捞限额、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禁渔区和禁渔期管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责任,加大资源养护力度,健全完善渔民减船转产、渔业相关产业发展等扶持政策,确保渔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要在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加快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依法规范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增强优质、特色、绿色、生态水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助推我国由渔业大国向渔业强国转变。